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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电子秤生产、销售单位的提醒告诫函

所属分类:【面粉机动态】发布时间:2024-11-03 17:25:05作者:爱游戏app官网登录入口浏览量:13 次

  为持续强化民生计量专项整治工作,打击“短斤缺两”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构建诚信经营、公平有序的计量环境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电子秤生产、销售行为提醒告诫如下:

  一、电子秤生产、销售单位(者)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》等法律和法规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切实履行法定义务,做到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,构建公平有序的计量环境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对制造、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,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来得到的,并处以罚款;情节严重的,还将依照刑法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。

  二、不得制造、销售存在以下问题的电子秤:未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擅自变更原批准的型式,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或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要求,没有产品合格印、证标志,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,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,加装作弊装置或作弊功能等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电子秤。

  三、制造、销售的电子秤应符合下列要求:在铭牌上清楚标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、最大秤量、最小秤量、分度值、准确度等级、出厂编号、制造厂名、厂址等;在明显易见位置注明“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”的字样;确保出厂铅封完好,不能通过面板按键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。

  四、电子秤生产、销售单位(者)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规范经营行为。

  目前,包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开展“短斤缺两”计量专项整治工作,严厉打击生产、销售电子秤等称重计量器具单位(者)的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,以维护诚信经营、公平有序的计量环境。众多购买的人和社会各界若发现制造、销售作弊电子秤等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15、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。